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1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坚持“工业立区”,是珠海的主要工业聚集区之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近三年来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主阵地,持续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金湾将加快建设珠海市产业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海陆空核心交通枢纽和经济特区活力品质幸福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已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B类岗位要求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当前在中小学校任教。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无法开考导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除外)。择业毕业生、社会人员考生要求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
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其中,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有一项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A类岗位: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初审—网上初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B类岗位: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初审—网上初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wqjyj网站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自2022年6月6日9:00起至2022年6月8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参加工作起至今);
⑧教师资格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其中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④中,若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其中⑧中,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⑧⑨项。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项。其中⑦中,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见附件4。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3)视疫情情况,涉及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网上报名后,在第三方平台进行。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指引完成心理品质测试,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三)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四)网上初选
1.网上初选时间
本次网上初选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及参与网上初选人员名单一并发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网上初选形式及成绩公布
网上初选采取视频试讲评分方式确定A类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或B类岗位入围笔试人员。视频试讲采用第三方机构平台,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个人综合素养及仪态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视频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初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A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或B类岗位笔试人员,网上初选成绩不计入笔面试成绩。若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根据网上初选成绩依次递补A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或B类岗位笔试人员(若网上初选分数相同且影响到递补人选,则同分数考生均进入下一环节)。
网上初选结果及笔试、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笔试
报考B类岗位考生需要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基本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班主任工作、教师职业道德等。
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的考生入围资格复审。若有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予递补。
考生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参加工作起至今);
⑧教师资格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其中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④中,若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其中⑧中,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⑧⑨项。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项。其中⑦中,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见附件4。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公告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发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A类岗位: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八)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作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如体检、审档、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珠海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接收、聘用等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视为放弃。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1856(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