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简称剧社)
第二条.【所属】本协会由中国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和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共同领导,中国
共青团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监督等指导工作。
第三条.【性质】外语剧社是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团委下属的河南大学学生社团,属于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宗旨】
(1)为提高校园文化水平,树立剧社的整体形象,培养文艺人才,拓宽学生学习领域。
(2)本社团旨在服务于广大爱好外文话剧的同学。为这些同学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和娱乐的平台,增强社员的学习英语的兴趣和自信心,锻炼口语,为日后深入学习做准备。
第二章·剧社成员
第五条.【成员范围】河南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含进修、继续教育、交换、海外留学生)。
第六条.【入会资格】剧社每年春秋两季分批招募社员,会员期为一年。凡提出申请要求自愿加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热衷话剧活动,关心本剧社发展,保证遵守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章程,同意缴纳社费,均有入社资格,即可加入本剧社。
第八条 .【权利与义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进入外语剧社的权利;
(二)参加剧社组织的各种面向社员的活动的权利;
(三)被录用为剧社工作人员参与剧社管理运作的权利;
(四)对剧社工作进行监督,对剧社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权利;
(五)参加剧社各项评比、评优活动并获得应有奖励的权利;
(六)退出剧社的权利;
社员负有以下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
(二) 遵守本剧社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严守剧社纪律,团结其他社员,维护剧社声誉和利益,不得参与剧社外人士以外语剧社名义进行的营利性活动;
(三) 积极学习有关话剧,外语等相关知识;
(四) 积极参加剧社活动,在剧社需要时做出应有贡献,服从剧社组织领导以
及工作安排调度;
(五) 按时缴纳社费;
第九条 .【社员管理、退出、表彰及除名】
(一)社员身份的确定和免除必须以社员注册表信息为准;
(二)剧社将在每学期始末向全体社员确认剧社社员名单,由剧社行政管理组备案并公布名单;
(三) 社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四)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成为名誉社员。
(五) 对于积极参与剧社活动、对剧社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剧社将给予
应有的奖励;
(六) 根据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剧社行政管理组同意后即可退出剧社,并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七) 对于严重影响剧社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反校规校纪等
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剧社成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立即除名;
(八) 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上级主管部门
可予以开除出会;
(九) 剧社每次活动会员主动签到,累计多次未参加活动者,剧社将予以提醒, 提醒无效者自动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组织机构】 本协会设置社长1 名,组长5 名。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剧社设置演练组、编剧组、剧务组、财务组和行政管理组五个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社长、组长考察、任命与罢免】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社长、组长均由剧社日常管理部门,即共青团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任命。任期一年。社长和组长的考察任命要公平公正、全面细致、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候选人应具备政治学术知识过硬、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认真负责等标准要求。任期内,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据社社长、组长提出罢免,经全体成员大会民主投票总数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方为有效。剧社社长、组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退出剧社或转为普通社员。剧社社长、组长出现退学、毕业、休学等情况,则视为自动退出剧社;剧社社长、组长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等情况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后无条件除名。
第十二条.【社长权利义务】 社长为剧社负责人。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负责确定剧社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部署,领导各组开展工作;主持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各组工作完成情况,对各组工作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行政管理组】
(一)负责剧社社员管理(包括会员变动、个人信息整理、会员活动信息发布等);
(二)参与筹办剧社内部会议并记录会议情况;参与剧社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的整理;
(三)负责起草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各项活动方案的设计,监督剧社所有活动及
事务的运行状况。
第十四条.【财务组】
(一)剧社负责剧社财务管理记录,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报表;
(二)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员公开经费花销;
(三)积极协助其他各部的工作;
第十五条.【编剧组】
编剧组负责编剧,负责创作或挑选好剧本,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改编;
第十六条.【剧务组】
剧务组负责道具服装、灯光配乐、视频化妆等工作;
第十七条.【演练组】
演练组负责演员的选拔与每部作品的排练;
第十八条.【组织机构与上级主管部门】 剧社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上级主管部门对剧社的正常运作具 有领导、监督及管理的职能。剧社发生以下事项,剧社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一)变更剧社名称;
(二)修改剧社章程;
(三)调整剧社负责人及各组负责人;
(四)由剧社组织举办的话剧节等重大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
(五)剧社宣传、赞助、签署协议等活动安排。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根据《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订而成。
第二十条.河南大学外语剧社拥有对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河南大学外语剧社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剧社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命和管理工作,确保剧社管理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南大学外语剧社所有干部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剧社干部】剧社干部是指剧社组长级(含)以上人员。
第四条【考察任命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量才适用、用人所长、合理流动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选、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选拔要求】
担任剧社干部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
(二)诚实正直,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三)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均良好;
(四)具备基层工作经验。
第六条【考察任命人员范围】拥有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社员档案的社员。
第七条【考查程序】剧社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申报个人资料(历任工作职务、学习成绩单、所获奖惩情况)→剧社组织考察→面试→组织谈话→确定候选人→答辩→向主管部门提交候任干部→公示。
第八条【监督机制】剧社主管部门共青团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委员会负责协会日常及换届期间的监督工作,拥有罢免剧社干部的权利。
第九条:本办法作为《河南大学模拟联合国协会章程》的补充部分,河南大学模拟联合国协会拥有对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河南大学外语剧社
河南大学外语剧社
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剧社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保证剧社资金公开、透明运转,特制定
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费】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支持和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赞助以及社员社费;经费由财务组负责财务登记;剧社开销须经手人持有效发票或收据经社长签字方可报销;财务组要定期向会长,外语学院团委提供经费报表;活动结束后需进行账目核算;剧社财务记录每学期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社员监督。
第三条【预算】每学年年初财务组公布本年度剧社开支预算,分发给各组。在此之前各组应及时提供该组经费预算计划。
第四条【收入】剧社资金收入部门主要来源:会员会费、学校拨款、对外宣传、募集企业、
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赞助等;各组的创收和所拉赞助应上交,以剧社名义寻求到的赞助统一归入剧社账户,
第五条【支出】剧社社长和各组组长全面负责本组资金使用情况。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预算部分执行。若有修改需要,必须提前向外语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经费使用:在每次开展活动或进行日常事务过程中,若需要使用资金,负责人需提前向社长提交预计的使用报告,经过其批准后方可使用本笔资金;经费统计:负责记录本组使用资金情况的负责人收集产生的资金发票并详细统计出资金使用的方向,以一次活动结束为期向财务组提交书面报告。
第六条【报销工作】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报销人需提供发票开具单位基本信息、联系电话等可供核查的信息,不得私报、乱报或虚报金额,由财务组进行审计和监督;报销时间以活动结束后剧社例会的时间为主;剧社各组组长需提醒本组负责事务执行的同学索要发票。
第七条:剧社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河南大学外语剧社有关人员进行本学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公布本学年资金使用最终情况。
第八条:剧社经费必须用于本办法规定的活动范围和剧社的发展,不得在社员中二次分配。
第九条:剧社的资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条:剧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本办法作为《河南大学外语剧社章程》的补充部分,河南大学外语剧社拥有对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河南大学外语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