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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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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06月2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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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一、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二、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三、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四、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五、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六、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七、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一、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二、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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