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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审查会议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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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2月04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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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2:30,郑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郑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审查会议,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国地名学会城市地名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郑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单位的七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的编制情况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标识的英文译写,提升郑州市国际化水平,为更好地服务本地和国际社会提供便利。

此次会议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副主任郑丽娟主持。出席论证会的专家组成员包括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兼郑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付江涛、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张俊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郭银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魏新强、中国地名学会城市地名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秦培丰、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工程师杨艳丽、郑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一级翻译冯蕾。参加此次会议的起草单位代表为郑州铭译翻译公司经理付鹏举以及杭州外国语大学赵伐教授。

会议伊始,付鹏举就目前郑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的编写情况向与会专家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专家组对标准提出了审查建议,具体如下:(1)该标准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的译写原则、译写要求、书写要求,对规范我市公共服务领域中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该标准的制定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最后,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公共服务领域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结构合理、逻辑清晰,符合标准制定的规定程序及要求,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本次审查会议的成功召开,将为郑州市在全球范围内树立更加清晰、准确的公共服务标识,助推郑州市公共服务事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坚实的语言基础和标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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