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学生处颁发的《学生会章程》及《学生会工作条例》,以严肃会纪,搞好学生会内部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保证学生会成员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为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学生会在党团组织领导下,由学生自主管理,并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院级学生活动;
第二条: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学生会严格规范各
项工作,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学生会建立各种内部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二章宗 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院内文化气氛,健全外语学院文化纪律制度,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第三章 条例的具体内容
一、外语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与时俱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
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同学德、智、体、美、
劳、技全面发展;
第二条: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
生活;
第三条:做好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
表学生参与院的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领导老师工作,
创造良好的教训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
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我校校园文化建
设、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
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
之路;
第五条:积极协助我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本院有关决策
与管理;
第六条: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二、各部门职能介绍
(一)主席团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传达学院党政领导指示精神,及时向学校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总体负责各项学生工作,并依照分工主管好所辖部门的工作。主席团内部成员具体职能如下:
(1)学生团委副书记职能
1.协助团委书记负责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对团委学期、学年工作进行总结;
2.布置、督促、检查团委组织和各团支部日常工作;
3.抓好团干部的组织培养和大规模的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4.监督团委学生会各级成员,对各项活动有建议权、反对权;
5.管理、领导团委学生会及外语剧社,模拟联合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礼
仪队等学院学生组织。
6.负责积极与其他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的联系工作。
(2)主席职能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及时向团委老师,学生团委副书记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同院团委保持密
切联系,接受团委的指导帮助;
3.代表学生会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负责同
校其他学院的联系。
(3)副主席职能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3.协助自己所辖部门做好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院学生会内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各种文件的下发;
2、配合主席团管理好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3、负责学生会的档案整理、管理和会议记录;
4、组织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内部活动以及主席团各项任务的传达;
(三) 组织部
一:组织发展方面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
团总支委员情况;
2、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
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检查院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
情况并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
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4、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
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二:纪检考核职能方面
1、协助外语学院团委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外语学院团委内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各种文件的下发;
3、定期考核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监督;
4、对学生会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本院所有学生的相关权利。
(四)学习部
1、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本院的培养目标,协助学校进行考勤等
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建设;
2、与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
愿望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教学工作
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3、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
术科技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促进严
谨治学氛围的形成。
(五)女工部
1、积极主动了解女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学生;
2、积极开展有利于女生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
(六)生活部
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教室、宿舍的管理工作,收集反映并帮助解
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2、组织开展建设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各种活动;
3、与网络运营部合作,关注就业信息和就业市场,服务学生就业需要。通
过和网络运营部的结合,发布就业信息。
(七)宣传部
1、负责学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
2、通过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传递工作信息,促进校学生会与各院学生会
以及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3、负责院学生会专项墙报和宣传栏的出版管理工作。
(八)体育部
1、负责组织校学生会的各项体育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运
动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全校性的体育活动;
3、加强校学生会与各院的体育交流,增强友谊,促进交流。
(九)网络部
网络设计方面:
1、负责院学生会网络相关方面的设计;
2、负责院学生会工作在网络上的宣传报道;
3、专门确定网络建设技术人员,定期更新网页。
网络运营方面:
1、负责院团委网站维护与更新,收集并整理最新的院团委及各部门信息;
2、负责院学生会工作在网络上的宣传报道;
3、专门确定网络建设技术人员,运营微博微信。
(十)新闻部
新闻编辑方面:
1、负责全院的新闻采编工作,对各项行政会议,学生活动撰写新闻稿;
2、负责全院的新闻培训工作;
3、负责全院新闻档案整理,定期上报,汇总到主席团。
新闻摄影方面:
1、负责全院的新闻摄影工作,对各项行政会议,学生活动拍摄新闻照片;
2、负责全院的新闻摄影培训工作。
(十一)文艺部
1、掌握党和国家的文艺工作方针,结合学校文艺工作实际,开展各类文艺宣传活动,促进我院的校园文化建设;
2、配合学校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同学们文艺素
质的提高;
3、根据学院对校园文化的总体需求,结合我院特点,规划和组织各类同
学们喜闻乐见的、深入同学生活的文艺和娱乐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
文艺节等重大文艺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学生会文艺部门和艺术团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
活动,促进校级文艺交流的发展。
(十二)实践部
1、与校外企业、公司合作,争取各种商业赞助,为学生会活动提供经费; 2、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进行讲座; 3、做院际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院系的联络与合作,组织交流活动。
三、学生会成员要求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及学生会规定的活动与课程,
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应提前
请假。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按时参加院内会议,若有特殊情况需先请假,即向团
委老师、学生会主席请假,准假后方可不到会。
第三条:若有突发性事件不能到会者,应在当天补写请假条,交给团委办
公室,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须带头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须注意仪表、言行、着装,事事处处做同学们的表率
起模范带头作用,时刻维护院学生会的形象和名誉;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在平时工作中,尊重他人,努力营造和谐美好的工作
环境,深入同学,处理好各层关系;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要有认真工作、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学生会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在平时工作中积极主动、求实创新;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要虚心向他人学习,互助友爱、团结向上、良性竞争,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学生会成员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直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
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务实;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
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不应搞特殊化,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
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
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如果
在院内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相关措施,全院通报批
评,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五、例会考勤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例会是学生会开展工作的基础,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例会纪律更是学生会精神面貌的最真实的体现,所以,例
会纪录要严抓不懈;
第二条:学生会例会具体时间由主席团及部长具体通知,例会参加人员:
团委书记、主席团及各部正副部长、部员。除此之外,根据例会
主题,如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如接到临时工作任务主席团交由办公室主任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
议,学生会正副部长和各部部员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召开例会时。将进行严格的纪律考勤制度。详情见《外语学院团
委学生会考核方法》;
第五条:采取例会纪律考勤制度与评优及换届方式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每次例会由学生会办公室记考勤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七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详细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
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
方案;
3、会上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
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团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
便今后活动的开展;
5、各部长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各部部长进行汇总并向主席团询问,两
天内给各部部长答复;
7、会上,主席团须将下月活动的布置告知各部部长。
六、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具体见《外语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方法》
第二条:具体奖惩制度见《外语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方法》
第三条:学习成绩合格,在工作表现出色的干事,通过院学生会干部评比,列出相应的工作成绩,由院团委学生会考虑具有换届优先考虑资格。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无故不参加例会,责任由主席团承担(特殊情况除外,但也应说明情况),如因此给学生会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任用。
第五条:对违犯以上规定及《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的学生会成员,首先要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违纪情况进行适当的会内处分。
第六条:会内处分分为口头警告、留会察看、免职。
1:警告。即一般性违纪,认错态度良好,有悔改之意,对学生会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2:书面检讨。即违纪情况较严重,认错态度较好,对学生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或考试有两科不及格者,累计两次警告者。
3:留会察看。即违纪情况严重,但认错态度较好,有改过之意及期末考试有两门不及格者,口头警告期间表现不好者。
4:免职。即违纪情况严重,损害本会声誉,造成很坏影响,留会察看仍表现不好者,撤销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七条:处分程序。(一)由外语学院团委、组织部对违纪成员应及时进行调查,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提出处分决定;(二)由违纪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经主席团讨论后在下次会做出处理决定;(三)确认违纪后由学生会团委通报处分决定。
七.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外语学院学生会会议审议后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