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代表全国195名党员。
党的二大通过了第一个党章,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作出具体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大通过决议案,阐明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分子所组成的政党,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强调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广大的群众中去。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