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等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出席大会,他们代表全国420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讨论党纲草案;二、讨论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问题;三、选举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党的三大正确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组的可能性,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时,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党的三大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首次规定党员可以“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