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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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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05月25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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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英语系学生成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系班主任工作制度。

第二条工作制度中所称班主任是指从专业教师中选聘的带班教师,对所带班级承担学业规划、专业指导、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三条英语系建立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由外语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领导共同主持,定期开展培训,布置、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班主任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培养计划、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社会需求,熟悉学校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业指导能力。

(四)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或副教授职称。

第五条班主任岗位的主要职责有:

1.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自信心;做好有转专业想法的学生的思想工作。

2.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学习基础、学科偏好,有针对性地对在校期间的学习和课业进行筹划安排,确立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3.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对学生学习安排、学习方法给予指导;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对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学业帮扶,做好学业成绩较差学生的转化工作。

4.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班主任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5.提升班级良好的学风、班风。经常和学生交流,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班主任每学期至少集中指导5次;对每位学生的面对面指导每学期至少1次;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沟通,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发现的问题。班主任指导后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做相应记录。平时应主动参加班级活动,并通过面谈、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微信、QQ等)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业的过程指导。

第三章遴选与聘任

第七条班主任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班主任选聘工作由英语系协助学院组织进行,聘任结果报学院教务办备案。学院鼓励班主任和学生的双向选择。

第八条班主任负责学生大学期间的学习指导,任期原则上为1年,聘任后一般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审定,并将调整后的名单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第九条学院以自然班级为单位选聘班主任,原则上每个自然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1名班主任指导不超过1个班级。班主任工作按照5课时/学期计算,记入学期末教学工作量。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条学院负责英语系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班主任考核评价由学生评价、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评价权重不低于50%。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20%,不合格比例不设上限。

第十一条学院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班主任给予表彰,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比例不高于10%。指导的学生由于违反学习和考试相关规定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班主任当学年不能参评“优秀班主任”。

第十二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受学院指派后无故不履行班主任义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班主任的选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均由学院负责。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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