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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发布4号通告!非必要不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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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8月06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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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发生、局部暴发的态势,省内多个城市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我市面临着“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双重压力。为有效阻断和控制疫情传播,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患者病史以及重点人群接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对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二、市辖区内各类个体诊所、门诊部要全面停诊,需就诊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其他医疗机构有序就诊。

三、广大群众要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跨县区流动。确需离汴或跨县区流动的,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市辖区内道路客运班车、城乡公交、旅游客运包车暂停运营;禁止外籍营运性客运车辆进入本市;市内各汽车客运站暂时关闭。市区出租车(含网约车)仅限在市区内运营,祥符区、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仅限在本县(区)内运营。

五、出租车(含网约车)、公交车、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要进行疫苗接种,每周2次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不得参与营运;乘客上车前出示健康码,禁止健康信息非绿码的乘客乘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提醒每名乘客全程配戴口罩。

六、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在入口处设立防控点,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未规范佩戴口罩一律禁止入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实行每天早中晚三次内外环境消杀。

七、市辖区内所有冷链、海鲜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三证一码”(入境货物合格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不得销售无合格证的冷链食品。

八、市辖区内所有棋牌室、麻将馆、游泳馆、轰趴馆、健身房、剧本体验场地、公共洗浴、美容美甲、养生按摩等密闭活动场所,应关尽关,暂停开放。

九、强化面上管控,对人员密集场所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限流的限流;对人员聚集活动该停止的停止、该取消的取消、能线上的线上,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十、疫情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涉疫信息和网络谣言不轻信、不传播、不恐慌。对散布谣言、谎报瞒报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市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23866862

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兰考县26985266

杞 县28899056

通许县24993901

尉氏县22710502

祥符区1769825687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252665

鼓楼区22338286

龙亭区22786120

顺河回族区22397357

禹王台区23388930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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